99年度「提供國內中小企業品牌諮詢輔導」實施要點
一、依據
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(99)年度「品牌台灣發展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
我國產業型態以中小企業為主,歷經OEM/ODM洗禮,已累積堅實的製造與研發設計能力。
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協助國內企業逐步跳脫代工的低微毛利,從而轉型邁向B2C的品牌經營
模式,乃於「品牌台灣發展計畫」項下提供品牌輔導資源,以協助企業建立品牌。
三、辦理單位
委辦:經濟部
主辦:經濟部國際貿易局
執行: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四、辦理時間
本(99)年 3 月起至 11 月中止。
五、申請諮詢內容
品牌策略、品牌行銷、品牌建立、品牌溝通、品牌設計、品牌通路、品牌再造等內容。
六、諮詢方式
有意發展與經營品牌之國內廠商均可申請諮詢服務,諮詢分為以下三種方式:
1. 電話諮詢:廠商可直接以電話方式洽詢。
2. 面談諮詢:廠商可親自至執行單位面洽諮詢或由執行單位承辦人到廠參訪。
3. 定點輔導:廠商可填申請書提出書面申請,經審核後由顧問專家於貿協北中南高辦事處
提供 1 至 2 小時諮詢輔導服務。諮詢後經顧問專家評估,視需求再提供到廠諮詢輔導。
七、輔導案數
1. 電話諮詢與面談諮詢:200案。
2. 定點/到廠輔導:200案。
八、申請資格
具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我國廠商。
九、保密事項
對於申請接受諮詢或輔導廠商之相關資料執行單位絕對保密,但必要時,執行單位得將輔
導成果與經驗,作為示範推廣之用。
十、申請程序
1. 「提供國內中小企業品牌諮詢輔導」實施要點及相關文件,可透過品牌台灣網站
(http://brandingtaiwan.org/)本頁面最下方「檔案下載」區下載。
2. 定點輔導諮詢服務申請流程:
(1)提出申請:廠商填寫申請表、基本資料表及台灣企業品牌經營檢核表紙本資料,並附
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,寄送本案聯絡人。
(2)審核:執行單位收到申請資料後,即進行資格審查,並依申請先後篩選廠商安排進行
品牌諮詢輔導。
(3)執行諮詢服務:派遣顧問專家與申請廠商相關人員進行1至2小時諮詢輔導,由顧問專
家提供初步建議。
(4)結案:諮詢輔導結束後,由品牌顧問提供建議報告予接受輔導廠商未來發展品牌參用。
十一、聯絡及詢問
申請品牌諮詢服務之廠商,請先將第十項申請程序所述「提供國內中小企業品牌諮詢輔導」
廠商申請表、基本資料表、諮詢項目說明表(附表1)、「台灣企業品牌經營檢核表」
(附表2)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,逕寄「台北市11012 基隆路一段333號5樓」
外貿協會行銷專案處品牌輔導組吳美惠小姐或陳光炎先生收。
本案相關詢問事項請洽:
吳美惠小姐(02)2725-5200 分機1372、電子郵件:mei@taitra.org.tw
陳光炎先生(02)2725-5200 分機1370、電子郵件:jason@taitrta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