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用範例
- 廣告
- 在各類商展、會議及其他促銷場合採用「台灣精品標誌」廣告招牌或旗幟時,須配合展示標有該標誌的產品,不可將該標誌用來表彰公司整體產品。
- 招牌或旗幟的形狀,需視可使用的標誌編排而定,唯標誌區域與廣告招牌之間應維持最起碼的距離,也就是圖形寬度的四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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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裝
- 獲頒「台灣精品標誌」的產品,可以將台灣精品標誌應用在產品包裝的一面或多面,印在包裝盒上端三分之一的位置。
- 標誌的角度應循直線放在適當方向,而不應成斜角,並且不可跨越摺角或不平的表面,以免扭曲此標誌。標誌區域與包裝表面邊緣或包裝上任何其他視覺元素的距離,最少應保持標誌寬度的一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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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傳文件
- 任何宣傳文件如:DM、新聞稿、摺頁等等,僅可於獲得「台灣精品獎」的產品搭配運用「台灣精品標誌」。
- 標誌區域與文件邊緣,最少應維持圖形寬度四分之一的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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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牌
- 可依吊牌或標籤的形狀來選擇合適的圖形。
- 標誌區域與吊牌或標籤邊緣,最少應維持圖形寬度四分之一的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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