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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應備資料

()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」申請表【1 2份,格式參見附件二

 ()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」計畫書【110份,格式參見附件三

 ()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(12) 12份】

 ()最近3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(1)  11份】

二、具研發實績之外國企業,可僅先以計畫申請表及計畫書送件申請。

三、企業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,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企業自行撤案,均不另發還。

四、申請企業送件前需至計畫服務網站(http://itas.tdp.org.tw/)進行線上申請登錄,並上傳計畫書及計畫摘要電子檔。

1:財務報表及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(含當年度補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證明文件) 如為影本,請加蓋申請企業及負責人印章。

2:年初申請之案件,若不及提送前一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,可先提送企業自編財務報表,待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簽證後再行補送。若無,以相關財務報表代替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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