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應備資料
(一)「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」申請表【1式 2份,格式參見附件二】
(二)「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」計畫書【1式10份,格式參見附件三】
(三)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(註1、2) 【1式2份】
(四)最近3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(註1) 【1式1份】
二、具研發實績之外國企業,可僅先以計畫申請表及計畫書送件申請。
三、企業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,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企業自行撤案,均不另發還。
四、申請企業送件前需至計畫服務網站(http://itas.tdp.org.tw/)進行線上申請登錄,並上傳計畫書及計畫摘要電子檔。
註1:財務報表及所得稅結算申報書
(含當年度補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證明文件)
如為影本,請加蓋申請企業及負責人印章。
註2:年初申請之案件,若不及提送前一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,可先提送企業自編財務報表,待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簽證後再行補送。若無,以相關財務報表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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